“独身”日记(11)
2008年5月17日 星期六
首先向地震中的死难者致哀,然后向战斗在第一线的军人、警察(包括我的儿子)、干部、医护工作者、群众致敬!
又是星期六,一个人在家,多么孤寂。震区也没有什么好消息,儿子也没有音信。今天《新晚报》提到了哈尔滨消防兵的消息,但特警没有消息。
接着讲故事吧。
昨天说到,如果不是出了一件大事,我们不知道还要玩儿多长时间的“捉迷藏”,因为我们俩谁也没有勇气把“我爱你”这三个字说出口。那样的话,也可能我们不能“有情人终成眷属”。
1968年10月30日,我敬爱的父亲被迫害致死。消息是十多天后,我大妹妹写信告诉我的。
我父亲“解放前”曾参加过GMD“建军”[1](这个事也将在另文叙述),当时被定为“严重历史问题”[2],戴帽监督使用。文革中,自然难逃厄运。1968年夏天,就被押在“群众专政大队”[3]不准回家。我毕业临去密山前,曾和大妹妹去“探监”。我还违心地对父亲说:“好好改造,争取重新做人。”(我父亲是最好最好的好人,比起现在那些GCD的贪官污吏不知要好几万倍)又说:“我毕业了,分配到密山,离哈尔滨太远。对家里和妈妈的照顾恐怕只好有劳妹妹们了。”
我后来想,这也许就是我父亲决心去死的原因之一(如果当时的“定论”“畏罪自杀”属实的话)。因为可能他觉得,我这个长子毕业工作了,妈妈可以托付给我了。
当时父亲单位的造反派的定论就是“自绝于党,自绝于人民,畏罪自杀”(奇怪的理论:不是党员,竟然也能“自绝于党”!)。但是,我们觉得,我父亲怎么也不至于“自杀”。那么他的死就有两种可能:一是被造反派打死的,然后伪造“自杀”的现场;二是他实在忍受不了那样残酷的非人的折磨,觉得死比活着要好,“死”是一种解脱。
我研究生毕业,回到黑大以后,还专门去调查过我父亲的死因。当时,有一位和父亲同时“在押”的姓张的老人跟我说:“你父亲绝对不是自杀,是他们打死的。我可以打证言。”并且他也真的给我打了证言。
但是,因为我父亲当时所在的单位,文革后撤销了,原来的人员都不知流失到什么地方去了。就连它的上级主管单位也撤销了。D大人上台后,全国各单位都在给文革中被迫害的人平反昭雪,惟独我父亲的事无法平反,因为没有人管。虽然最后由市商业局(我父亲所在的主管单位后来併入商业局)给出了一个结论:维持原来“严重历史问题”的结论,文革中的死亡是“非正常死亡”。然后给我家补了几个钱(具体数目不详,因为是我母亲去领的。我不好问,只是对母亲说:“这点钱你自己留着吧,谁也别给。”)。我母亲本来就胆小,更被文革的“红色恐怖”吓破了胆,什么也没敢说,更没敢嫌少,觉得给点儿就比不给强。
就这样,我父亲的事就不了了之了。这使我觉得很窝囊,也很惭愧。我堂堂男子大丈夫,竟然连自己的父亲怎么死的都弄不清楚,当然也无法报这“杀父之仇”!可是,在中国,又有几个人能报“杀父之仇”呢?你找谁去报这个仇呢?!
欲知后事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。
[1]建军:GMD退出东北前,曾建立各种军队的番号,大肆招募士兵,以备日后反攻之用。后来,被GCD称之为“建军”。我父亲是在自己一无所知的情况下,由别人给他报的名,并且委任为“军需少校”。实际一天也没去过,更是一分钱“军饷”也没拿过的,但竟然背了一辈子黑锅,并为此送了命。
[2]严重历史问题:GCD的“政审”的罪名之一,仅次于“现行反革命”。古人云:“窃钩者诛,窃国者诸候。”我父亲连“钩”也没“窃”过,只背了个“虚名”,却用自己的一生来“恕罪”。呜呼,天理何在!
[3] 群众专政大队:这又是造反派的发明:各单位“揪出来”的“牛鬼蛇神”,送监狱送不进去(没法定罪),而且当时监狱人满为患,就连当时的“公检法”本身也被认为是“资产阶级专政”的工具,因此,只好关在本单位的某个地方,由造反派派人看管,称之为“群众专政大队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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